
真心忏悔(二十三)
——《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修学笔记(节选)
作者/吕兴福

……我们说,诸佛菩萨的大慈大悲是无所不在的。经文读到这里,我们会感觉到释迦牟尼佛对众生的关怀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这种关怀也是无所不在的。这既是宗教关怀,也是人文关怀。
皈依到这里,皈依到本师释迦牟尼佛的金莲座下,会让我们感到无比殊胜的同时,也会感到无比的温暖。
佛说:会有众生,无慈悲心,杀生害命,食啖一切众生十种身肉。杀害众生,就如同杀害父母,食啖众生身肉,如同食啖六亲眷属之肉;更何况在杀害众生的时候,会有怀孕的众生也被杀害,杀命而伤胎;正因为这为了食肉而杀生伤胎的缘故,一方面会得现世短命之报,另一方面还会出现夫妻交会之时,被恶罗刹食啖其胎,使得食肉众生得不到子息的报应。
经文中提到众生十种身肉,这里说的是十种众生的肉:指的是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虎肉、豹肉、熊肉和鬣狗肉。实际上是泛指一切众生的肉。因为这是较早期的一些经典,僧团成立不久,佛先行要求十种众生的肉不能食用,在后来的经典中这样的提法就没有了。
《楞严经》上的四种清净明诲,这是我们都知道的;《楞伽经》中佛对大慧菩萨所说的禁戒,在大篇幅的不应食肉之后说:“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就是说,以前所讲的一些三净肉五净肉等,都是方便说,从此经宣布后,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肉都要禁止食用,所有的方便说都宣布废除!
尤其是佛在《大般涅槃经》中,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强调,一切众生的身肉都不能食啖,食啖众生身肉,其罪过就如同食啖佛的身肉!
如今,还有一些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妄言什么“三净肉”,殊不知这种提法在佛陀示现涅槃前就已经被纠正和取缔。因此,作为一个佛弟子,戒杀、戒食肉应该是必须的。这样,才能给广大信众起到表率示范作用。有些佛弟子即便是起不到示范作用,受不了清净戒律,但也不能胡扯瞎说,为众弟子食啖肉食提供借口,这是极为有害的。当然,我这里所指的对象是佛弟子,而不是广大信众。
……杀业很重,所以果报很严重,苦难很多。……我们在经典中找到了原因。既然找到了原因,那么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佛说:“若能书写受持是经,即免斯苦。”

作者简介:吕兴福,文学家、佛学家,著名诗人。惠川文学社创始人,惠川文学社名誉社长。中华诗歌联合会顾问。几十年来潜心研究文学、佛学,颇有造诣。出版散文集两部;诗集三部;佛学研究《指归自性》一部;编著《筑梦军魂》纪实文学一部;还有近千万字的文学、佛学稿件在陆续整理出版之中。


中华诗歌联合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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