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酒红杰 郭丽平)面对疫情,为保障诉讼参与人和来访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两不误,汝阳县人民法院内埠法庭迅速行动,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等有关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将线下的诉讼活动转到线上,引导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质证,解决群众诉讼中遇到的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最大限度避免群众外出,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
王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庭长马涛,表示自己想立案,马涛在电话中向王某某介绍了网上立案的相关知识,并添加王某某微信,向其发送了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和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码。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任某某、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庭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春节后上班时收到了被告邮寄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按照法律规定要先行解决程序问题,马涛法官同原告方联系后,通过微信向原告代理人发送了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并接收了原告的质证意见。法庭将综合双方的意见,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原告汝阳农商银行与被告张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中,被告偿还了全部贷款,原告同法庭联系撤诉,马涛法官让原告先行通过微信发送撤诉申请书,并制作民事裁定书,之后约定时间、地点收取纸质撤诉申请书同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被告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马涛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解决李某某上诉中遇到的问题。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汝阳县人民法院一方面积极、科学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不断创新审判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力争在打赢疫情防控和实现公平正义两个战场取得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