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全民体温监测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掌握县域内居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从源头上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传染源,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我县于2月8日起开展全民体温监测工作。
一、工作内容。体温监测包括所有在鄢陵县域内居住人员(含暂住人员和非鄢陵户籍人员)。监测形式以居民在家自我监测为主,凡有发热症状(腋下体温在37℃以上)的人员要在上午9点前上报给村委(社区),物业小区、家属楼院、无主楼院居民报给防控值班处。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由镇村(社区)医生初步诊断;连续发热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筛查,根据诊断情况分类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做好汇总上报。
二、工作要求。体温监测工作要全面落实各镇村(社区)、相关单位、个人 “三 方”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要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有奖举报。实行全民体温监测,能够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要求自行上报的发热症状者进行举报,一经核实,每例奖励100元,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每例奖励1000元。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以战时状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履行好属地责任,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心无旁骛、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做好全民体温监测工作。如遇不配合的居民,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