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袁胜洋 刘怡绯 常国娃)2020年1月23日下午16时许,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陶营镇铁炉营村17组陈某某在道听途说的情况下,编造陶营有人感柒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已被隔离的谣言,并在微信上发布,后被他人重新编辑后配图在朋友圈发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汝阳县公安局陶营派出所调查取证,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1月25日晚,家住汝阳县小店镇赵村的张某某于在微信群里看到“已确诊x例,现已被隔离进行医制”等虚假疫情信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微信群及好友中开始转发,前后一共转发9个微信群及15个左右微信好友,共计700人左右,造成不良影响。经过调查取证,2020年1月26日,汝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女,36岁,小店镇人)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1月23日、26日,汝阳县公安局蔡店派出所工作中先后发现两起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案件线索,经过查证,及时将虚假疫情信息信息进行了删除,先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等,避免了不良影响。
汝阳县公安局郑重提醒:
从即日起,所有微信群、公众号、网络平台等不得编造、转发任何没有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消息内容!群主以及群管理员必须认真审核遵守!凡是编造、转发未证实疫情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从重打击!同时从严追究群主、管理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