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二、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2020年1月28日
(来源/洛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