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以约失之者鲜矣
《论语·里仁》4.23: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
韦利《论语:汉英对照》译:Those who err on the side of strictness are few indeed!
杨伯峻《论语译注》译:“因为对自己节制、约束而犯过失的,这种事情总不会多。”
徐志刚《论语通译》译:“经常能约束自己的人,过失就少了。”——“经常”是添加上的。
李泽厚《论语今读》译:“因约束自己而犯过失,这是少有的。”
乌恩溥译:“谨言慎行,是很少能够出差错的。”
陈国庆、王翼成《论语》译:“用礼来约束,再犯错的人就少了。”
“之”指什么?好像大家都没译出来。“鲜”是“少”,译成“变少”“就少了”不妥。考察这一句的前后两节:“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我疑心这一句的“约”字是指“约言”。当然,由于《论语》语录体的性质,我们很难说它一定受前后句的影响。
李零在《丧家狗——我读论语》中说:“‘约’,旧注都以为是‘约束’之义,认为这话是说,自己约束自己,慎言慎行,就很少会犯错误。但古书中的约字还有口头约定的意思。这话也许是承接上文,为古君子慎言,绝不轻易讲话,唯恐自己做不到,可是一旦承诺,就要做到,失约的事绝少。”
据《汉语大字典》,“约言”有三义,1)约定之言;2)简约之言;3)省约之言。李零取“约定”义,我倾向“省约”义,指少言、慎言,与“讷言”“言之不出”相近。孔子还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刚毅木讷近仁”。《礼记•坊记》也有:“故君子约言,小人先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