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代文官
2020年1月16日晚,在渑池县2020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韶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最美仰韶人”荣誉称号。

刘韶兴,男,31岁,渑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2019年,他个人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9起,惩处犯罪分子305人。

近年来,他先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被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共青团三门峡市委评为第九届“三门峡市十大优秀青年卫士”;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被渑池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渑池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共青团渑池县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和首届渑池县杰出青年卫士;多次获得渑池法院先进个人、年度办案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刘韶兴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了自己心仪的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和一名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青年法官共有的情操与风采,他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入党誓言,为自己挚爱的党的事业和审判事业奋斗终身。
[编辑:冯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