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2020年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一、资产不保,涉案存款、车辆、房产都会被冻结、拍卖;
二、信誉“拉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向银行贷款,使用支付宝、微信红包受限;
三、寸步难行,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住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度假;不得购买不动产或非经营必须车辆;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四、形象受损,被各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平台频频曝光;
五、事业受阻,失信行为将向你的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届时你将无法担任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招录公务员;
六、司法拘留,对妨害执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将依法处以十五天司法拘留;
七、或被判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为了你能踏踏实实的过年,平平淡淡的度过每一天,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从此摆脱担惊受怕的日子。望君三思而行,还请你早日还清债务,与我们一同构建诚信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