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生活网(徐克林 张书栋)根据省民政厅相关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06万,占常住人口的16.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19万,占常住人口的10.61%;80岁以上高龄老人16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250多万,空巢老人约600万,特困供养人员50万。此前,绝大多数老年人所居住的住宅是按照中青年人群的需求设计的,并未考虑到老年人特殊的胜利需要和日常起居。按照这种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城市住宅的无障碍环境的改造是非常有必要的。现如今,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还住在上世纪建设的老旧小区中,当时的设计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到老年人的需求,过于陈旧的设施及环境为老年人的日常起居和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此,对老旧小区老年人住宅的无障碍化的改造是非常有必要的;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于2019年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国残联曾下发了《关于在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中切实落实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无障碍改造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开展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及全社会成员居住、出行、参与社会生活权益,促进共享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提升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
根据2019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号),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范围为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2019年10月17日,省政府在焦作市召开第八次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期中明确了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网络、消防设施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小区道路修建和无障碍设施改造;设置停车泊位或车库;出台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鼓励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
目前,我省获得中央财政资金45亿元,用于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383个老旧小区将受益。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势在必行。为此,建议:
一、对老旧小区统一制定无障碍改造的政策和标准。
?开展已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老年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调查,摸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障碍现状,残联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制订无障碍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具体内容。无障碍配套设施建设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满足需求为原则,重点推进小区道路、绿地平整或坡化,重要部位提示盲道、无障碍标识,对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且符合共同缔造要求的,可以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对同步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出入口、地面、扶手、低位服务柜台、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等无障碍设施,居住建筑完善无障碍出入口,有条件的增加无障碍电梯等设施。专有部位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由业主负责,不纳入改造范围。
二、对老旧小区改造统一落实资金,落实职能部门,落实验收要求。
改造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面广量大,所需改造资金巨大,因此,省财政应当结合总体改造计划,设立专门的补助资金。同时,尝试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参与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并予以相关政策扶持。各区县(市)残联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具体改造内容的分析研究,协调当地住建部门共同做好无障碍改造工作。?对老旧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应当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实施,同时纳入正规建设程序,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的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三、改造后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监督。
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要建立长久的维护、维修和监督制度,遵循属地原则,以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公司为单位建立物业维修站,负责对辖区内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进行维护与维修。质保期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由社区物业维修站负责组织维修。小区室内部分的设施为居民私有,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小区公共部分,有维修资金的可以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动用维修资金维修。没有维修资金的县(市、区)政府应在财政上建立必要的维修专项资金,用于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后续维护、维修。
无障碍设施改造街道办或者区县残联负责管理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制止损坏、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确保其正常使用。
[责任编辑:齐鑫 审核:陈亚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