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真真)2020年1月6日早上9时左右,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联合值班室报警称:和平路某商场商店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考虑到钱包丢失带来诸多不便,失主一定很着急,但由于天气下雨,张女士在原地久等不见有人认领,便拨打110求助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见到张女士后民警接过钱包现场对物品进行清点,发现钱包内有现金95元、外币四张,银行卡数张、身份证1张。民警当即拿着失主身份证通过人口系统搜索查询,查询到电话无法联系,民警又通过户籍查询其电话,联系家人,却仍联系不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经过几番周折,民警终于联系上失主刘女士,并通知其前往湖滨分局社区警务大队领取钱包。
10点20分,刘女士来到湖滨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办公室对所丢物品进行核对后,领取了其丢失的钱包,民警再次提醒刘女士以后出门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以防再次丢失。刘女士再三对民警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热心群众的拾金不昧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