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葛市公安局对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始终坚决打击。12月23日,和尚桥派出所查处两起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停排的案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2名。
10月12日,张某俊(男,40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在我市于井钢材市场其经营的一门窗销售部内对防盗门进行喷漆、烤漆过程中,未按规定打开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被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执法人员查获。无独有偶,刘某伟(男,38岁,周口市太康县人)在和尚桥镇樊楼村一玉石盆厂进行树脂胶喷塑生产时,同样未按规定打开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该厂生产设备烘干工段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将两个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于10月29日被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执法人员查获。
近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和尚桥派出所进行查处,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后,12月23日,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张某俊、刘某伟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依据《环境保护法》对张某俊、刘某伟拒不执行环保停排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