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更是重中之重,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不落实会给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将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出行平安。
今天曝光一起发生在我县境内货运车辆重大交通事故案例!

2019年04月30日15时55分许,宋某红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所有人:三门峡金通货运有限公司),沿三邓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洛宁县小界乡卫生院门口处,未保持安全车速,将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某撞倒后碾压,造成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宋某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宋某红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宋某红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也提醒所有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训,要求全体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超员、逆向行驶,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平安,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警示,提高遵法守规意识,牢记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