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孟永新 洪梓豪 杨青波)12月24日,河南省卢氏县举行扫黑除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讲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狄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磊,县法院院长赵振营,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卫振平出席大讲堂。大讲堂由王磊主持。


大讲堂利用县、乡两级智慧党建平台,设县级主会场和乡镇分会场,以郭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公开宣判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动员和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法、任某、郭某洪、宋某军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开工及建设过程中,为谋取个人利益,形成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多次以为群众谋取利益为幌子,纠集被告人马某章、宁某查、郭某生、张某林、宁某伟等人组织煽动群众阻挡项目开发商进地施工,扒毁围墙,以此相要挟,多次强要公私财物,强揽施工工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郭某法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任某、郭某洪、宋某军为主要成员,被告人马某章、宁某查、郭某生、张某林、宁某伟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予严惩。县法院遂以寻衅滋事罪和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法、任某、郭某洪、宋某军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七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某章、宁某查、郭某生、张某林、宁某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大讲堂上,狄罡围绕郭某法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查办和预防村组干部职务犯罪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并就进一步加大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卫振平通报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郭某法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侦办情况,并结合该局今年以来办理的典型案例,从我县发展和工作实际、黑恶违法犯罪构成、公安机关打击重点、黑恶违法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宣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政法机关一起,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积极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举报相关线索,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实现扫黑除恶“回头看”暨整改提升质效不断提升,为我县高质量脱贫摘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扫除障碍、保驾护航、创造稳定环境,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力量;同时,正告黑恶违法犯罪分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卫振平还围绕预防电信诈骗、民转刑案件等方面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致富方式方法,进一步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和认识,提升自身防范水平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