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绝 夜长恨不如冬至
文/君山楚女
引子:年轻夫妇有谁不喜欢
夜晚时间再长一点
尖叫探亲何太短,
怀春水乳正缠绵。
更长恨不如冬至,
几上巅峰未曙天。
后记:曾在一个很长时期里,明文规定分居两地的夫妻,双方一年一度享受12天探亲假(不含路途时间,如果新婚,可另加三天,名曰婚假,可与探亲假连续使用。)
年轻夫妇不满足这12天探亲,便千方百计寻找对策,最通行的办法之一是在延长路途时间上作文章,找关系开具证明,或说车辆拥堵,或说路崩桥断;办法之二是在当地医院开具急症证明和病假条;办法之三是给单位发急电,谎称祖父母突然出世,请求给事假(前两办法可获得少许工资,作事假则没有分文工资。)就是为了延长几天探亲时间,有的祖父母接连死了许多回,传为笑谈。
当然也有无计可施的,那就只好“无故旷工”,“以身试法”,而连续旷工1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将作自动离职处理(变相开除)。改革之初“落实政策”时,我任该办主管,凡这类因探亲超假的案件,一律开绿灯:
从宽处理,收回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