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真真 张艳荣)2019年12月17日下午15时许,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值班民警王庆运、赵冲枝接110指令称:某路口火锅店旁一家摩托车维修店有纠纷,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王庆运、赵冲枝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到达现场后,经民警了解,报警人张女士称其于2019年9月29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损坏,后经交警部门委托电动三轮车被位于某路口火锅店旁的维修店维修,张女士认为经过维修后的电动车没有修好,给其更换的是旧的配件,所以拒不把车骑走,电动三轮车一直停放在该店。张女士多次来到店里讨要说法,要求店家退还其维修费。店家则称车已修好,如果退还维修费便要求拆掉电动车更换的维修零件,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经过民警细致耐心调解劝说,双方同意就维修费进行协商解决,一起因电动车维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