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老师比利
文/蒋怀文
比利是我在英语系念大一时的外籍老师,加拿大人,时年26岁,给我上了整整一年口语课。比利瘦高个儿,一米七五左右,在西方人中并不算高。他有着一头卷曲的棕色头发,浓浓的眉毛下是一双灰蓝灰蓝会说话的大眼睛,皮肤白里透红,一说话就露出白白的牙齿。一脸的络腮胡被他刮得干干净净。他最爱穿牛仔服,夏天穿凉鞋,其它季节老是穿那双运动鞋。他总是背着一个写着“为人民服务”且已经褪色的军用帆布包来给我们上课。那包里其实只装着一个白色的搪瓷缸子和一把勺子。与我们这些学生一样,他的一日三餐也是在伙食团解决的。在给我们上第一堂课时,他发给每个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英文。英文除对自己进行一番介绍外,还谈了他将如何给我们上口语课。他说自己不会讲汉语,所以在课上只能讲英语,不允许讲汉语。那文字里透着一股威严,心想这个老师上课一定很严,课堂气氛也会很死板,考试应该也不容易过关。想到这里,顿觉脊背发凉,心里发冷,喉咙发紧。老实说,比利的加拿大英语讲得有些含混不清,所以刚开始时,每次他讲话我都要极其专注地听,仔细辨析他使用的每一个单词,否则就不知所云。过了一个学期,他讲的什么我都能懂了,自己的想法也能很清晰地表达出来,与他的情感也进了一步。还有一个收获就是,与其他的老外用英语交流时,就听得格外清楚了。每次他教我们英文歌,总会提一个录音机来。他教的歌都是当时很流行的,或者是他很喜欢的。这些歌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久唱不衰。比如他教的歌---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难水上的桥》,电影《罗宾汉》主题曲)我至今都能哼唱。在录音机的使用上,有一件事儿困扰了我很久:每次他倒带,一倒一个准儿。而我们倒带,倒几次都到不了位。后来他告诉我,录音机有个地方是有数字的,每次倒的时候看着数字就行了,至此我恍然大悟。试之,果然如此。有一次上课,他给我们描述了剪刀这个单词,然后请我们说出他讲的是什么东西。同学们要么埋着头,要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他讲的是什么物品。抑或有同学知道,却不知道剪刀的英语该怎么说,教室里一片死寂。突然,我想起了那个单词并大声地说了出来。比尔眼前一亮,脸上顿时乐开了花,George(我的英文名),你说得太对了!并在班上大肆地表扬了我一番。我想剪刀这个单词我是一辈子不会搞忘了,更重要一点,从此我对英语的兴趣就愈发浓烈起来,上他的课让我更加轻松自如。有一件事儿很是搞笑。大一下学期的4月1日,他上课时,拿了一张照片给我们看,指着上面的一个中年男人对我们说:“这是加拿大总理。”然后接着说:“坐在旁边那个女的是他母亲。”又说:“那个男的是他的继父。”我们有点儿将信将疑的,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听他说过这件事。他给我们解释了那个男的是怎样成为他的继父的。就在我们快要相信他的说辞时,他突然说:April Fools! 我们惊愕不已,随后爆发出一阵大笑。那笑声飞出窗外,飞入校园,惊飞了在树上小憩的鸟儿。类似的事情还有一件。有天早上第一节就是口语课,比利照样提着录音机走进教室,并发了一张歌单给我们,上面印着歌曲 Because I love You的歌词。大家饶有兴趣地看着歌词正期待着美妙的旋律响起。他忽然狡黠一笑说道,你们被骗了,今天那有歌曲唱?然后高兴得像小孩一样手舞足蹈起来。他的天真无邪逗得大家呵呵大笑,那笑声在教室经久不息。那节课同学们上得好开心,连下课了都全然不知。还有一件事儿印象深刻。在大一的下学期,院里搞红歌合唱比赛,我们系唱的是《歌唱祖国》。第一遍我们用中文唱,第二遍用英文唱。大家唱得很卖力,唱得很投入,唱得很整齐,最后我们得了第一名。唱完的时候比利过来祝贺大家取得了好成绩,还和大家一一握手。当他来到我面前时,一边紧紧握住我的手,一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其他人唱的什么我都没有听懂,但你唱的我完全听懂了。”这是一首相当不错的歌曲,好好听,唱得人热血沸腾。我下来也要学唱这首歌曲。过了一段时间,他真还把那首歌曲唱得有模有样的。
圣诞节是我们英语系的学生必过的节日。第一年的圣诞节我们过得很愉快,同学们准备了很多节目。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还有英语诗朗诵的。比利扮演的是圣诞老人,给我们分发了小礼物。尽管只是一个小礼物,却让我们高兴不已。比利那天也是兴致高昂,给我们唱了他的拿手英语歌不说,还现场发表讲话,盛赞我们学英语的热情和积极性。他鼓励的话语犹如一针强心剂,又把我们学英语的积极性再往前推了一步。同学们都觉得我和比利走得很近,其实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我们都喜欢打乒乓球。礼堂里有两张乒乓球台,下午没有课的时候我们就打。尽管我们都是业余水平,打起球来却相当投入,谁也不让谁。一上场我们都会提虚劲儿:你会被我打得落花流水!然后开打。嬴了的当然很高兴,但不会给输了的人伤口撒盐;输的了也很有风度,耸耸肩,再说上一句:我只是不够幸运而已。与比利分别的时候,他送给我一块用过的球拍,并在上面写上名字,说留作纪念。这块球拍我至今都珍藏着,时不时地还拿出来看看。到了大一结束的口语考试时,他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随便聊聊。我就从见到他的第一印象开始谈起,谈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谈自己这一年来的收获和进步,并非常诚恳地感谢他对我的引领和帮助,一直谈到他给我们上的最后一堂课结束。他仔细地听着,时而笑笑,时而点点头,时而皱皱眉头。谈了半个小时,他非常认真的对我说,你是我教过的最好的学生之一,你一定会成为好老师的,然后给我一个大大的A。这个成绩着实让我高兴了很长一段时间。大一结束,合同期满,比利离开了我们学校,应聘到扬子江假日饭店搞员工培训。彼此虽然联系少了,但是在他离开我们一年之后,却给了我们一个意外的惊喜。有天晚上我们正在教室里全神贯注地上晚自习,一女同学突然惊呼:“比利!”只见他笑容满面、晃晃悠悠地出现在教室门口。教室里一下炸开了锅,大家纷纷涌出教室,裹粽子般把他团团围住。女同学尖叫着,拉着他的手高兴得直跳。待大家都平静下来,他才慢慢说:“我刚从香港回来,来看看大家。”那天晚上我们聊到很晚,直到管教学楼的工人来催了,他才极不情愿地离开了。再后来,他去了台湾,依然是教书,回来得就更少了,联系亦更少。从1999年到2003年,他一共回来过四次。印象最深的就是2001年8月份那次。当时他已经和我的一位师姐结婚多年,除了爱着师姐,也爱着重庆,更爱着重庆的火锅。那次回来,他照样嚷着要吃火锅,于是我们一帮同学在七星岗找了一家老火锅店。我和老同学徐峰刚进到火锅店的后厨点菜,比利就紧紧地跟了进来。我们问他想吃什么,他操着地道的重庆话说:豆皮、血旺、豆芽什么的多来一点儿,内脏可以少来一点儿。我们在一起交流已经不需要用英语了。好事乎?坏事乎?比利最后一次回来是在2003年的国庆节,当时他陪夫人参加我们学校70周年校庆。一起吃完饭,喝完酒就散了。从此再没有了他的丁点儿信息。说个题外话,关于他和师姐的恋情,一开始我们都不看好的,同学们私下也有很多议论,老外大都花心,玩玩罢了。离得那么远,完全不现实。不想他们马拉松似的异地恋,竟然还修成了正果。这么多年来,他对师姐宠爱有加,不离不弃,说明他对家庭是有责任和担当的,对爱是执着和专一的。我衷心祝愿他们,恩爱如初,白头偕老。好想某一天比利突然出现在面前,一脸鬼笑地对我说,走George, 我们去喝一杯,那该有多好!
作者简介:
蒋怀文,男,1970年生,中学英语教师,业余时间喜欢写些豆腐干文章,翻译点英语小故事。作品散见于《重庆晚报》、《青年文摘》、《青年博览》、《当代先锋文学》等报刊、杂志、微信平台。现为《当代先锋文学》驻站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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