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上午11时许,海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女子爬上海原县东区供暖公司的烟囱欲轻生,请立即出警。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及时向县局领导汇报现场情况,海原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应急救援、医疗等部门前往现场。

经调查了解到,该女子因与其丈夫发生感情纠纷想不开而引起轻生念头,民警一边耐心劝解,一边与应急救援队伍在烟囱下架设气垫设备。同时,电话联系该女子家属赶往现场做思想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工作,该女子终于放弃轻生念头。
因该女子的行为引发现场大量群众围观,且严重影响了供暖公司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海原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女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海原公安温馨提示:人生路很长,生活都不易。在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要多想想你的家人和你的朋友,为了他们,不管遇上什么样的挫折,遭受什么样的困境,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只有活着问题才会得到解决。如果因为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