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接到邢台市巨鹿县王先生举报反应该县提村乡贾庄村,违法违规建造名为“贾庄社区”小产权房,以每平方2200元左右一平方,进行销售,贾庄村位于邢台市巨鹿县城偏西南方向该村隶属于提村乡系三县交界处.

据王先生反应,该小区开发使用的土地是贾庄村的老绵厂,既然是老棉厂,土地性质应属于工业用地、为何建造商品房、小产权房,该厂的土地使用手续是否变更?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对其土地使用手续进行批示以及调查该土地使用用途?使用该棉厂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

本刊在接到举报后,随即派出本单位工作人员前去走访调查此事,2019年12月6日上午,本单位工作人员到达邢台市巨鹿县提村乡、贾庄村,展开了走访了解关于“建造小产权房”一事,在到达现场后,并对本村的多位村民进行了走访询问,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得知村民反应,(以上有相关视频资料)该小区(贾庄社区)建造使用的土地是该村的老棉厂,一位本村姓姚的先生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以“贾庄社区”为名建造了该小区、对外销售.

据当地村民反映该售楼部位于村东头省道旁一间平房内没有任何标识、(配有售楼部照片)经走访多位村民,并从村民口中得知了该售楼部销售人员一位女士的电话、’本单位人员随即拨通了“售楼部”,销售人员的电话,告诉我单位人员贾庄社区是一个6加1的洋房,都是120、130平方左右的电梯洋房,没有地下室、只有储藏间,每平方米以2200元左右对外销售。

既然是“;老棉厂改造”为何指建造俩栋“小产权房以及商品门面房该小区在建造过程中是否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及国土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了相关手续?该提村乡贾庄村是否在城乡规划范围之内?以及是否颁发了五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证》没有上述证件,所建房屋就属于小产权房。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国家有关部门反复申明,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要坚决遏制以上相关手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对该“贾庄社区”,的手续进行过审查批示?是否尽到了其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当地主管部门是否对该“小区”建造过程中进行查处、及监管,国土部门是否也对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过调查,核实?农村宅基地以及村集体用地和工业用地在没有政府部门的规划下能否建造“商品房”?而且以每平方22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出售?
群众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因此,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不可谓不重。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到最后肯定会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对社会公平稳定和谐产生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走访的过程中我们还观察到,该“小区”建造的单元楼紧挨着当地村民的农村“住宅”而“俩栋单元楼”就魏巍屹立在农村住宅中央,二面农村房屋仅仅环绕,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以上配有周边房屋图片)
“开发商”如此“明目张胆”的在村中建造商品房,难道真如村民所说,开发商于当地主管部门有这“利益输送”还是“裙带关系”(上面有人)?从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避而不见?以助长了开发商如此大胆的违法违规建造小产权商品房?以2200元左右一平方²公开对外出售,
《根据2019年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一)小产权房是不给予发放房产证,
(1)小产权房一般是指未办理相关证件,在农村土地(宅基地)建造小产权商品房,这也就意味着其房屋的合法性不被国家承认,若是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件时,是不予进行办理的,(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二)禁止新建和买卖小产权房,
(1)农村该土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并且执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据了解国家严令禁止在农村土地以及宅基地在没有上级政府规划下禁止建造小产权商品房,若有人违规建造将会面临惩处!
(2)目前国家政策是不承认小产权的,所以农村建造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不能进行小产权房登记的,也不容许有人将小产权房合法化!
希望当地老百姓在购房时要谨慎购买,一定要了解其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能保证自己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开发商为达到商业目的违法违规建造小产权商品房,公开出售,违建房屋,不顾百姓利益,是问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否针对此事进行调查,
本刊将继续深入调查关注该“贾庄社区”的发展动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