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幽默例析(四则)
17.一定是别人开了枪
(1) Analogy
After marrying a much younger woman, a 93-year-old visited his doctor and announced they were expecting a baby.
“Let me tell you a story,” said the doctor. “An absent-minded fellow went hunting, but instead of a gun, he picked up an umbrella. Suddenly a lion charged him. Pointing his gun at the lion, he shot and killed the animal on the spot.”
“Impossible!” exclaimed the old man. “Somebody must have shot from the side!”
“Exactly,” replied the doctor.
(2)类比
一个93岁的老头儿娶了一个比他年轻得多的女人。婚后,他去看医生,并说他们想要个孩子。
“让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医生说,“一个粗心大意的人去打猎,但是他没带枪,而是带了一把伞。突然,一只狮子向他扑来。他用伞——他所以为的枪——对准狮子,然后扣动板机,当场打死了狮子。
“这不可能!”老头大叫道。“一定是有人从旁边开了枪!”
“完全正确!”医生说。
(3) 奇迹发生
80多岁的施姆莱娶了一个年轻的太太。真是奇迹:她生了个孩子!他沉思着去找犹太人的传教士,问道:“拉比,这可能吗?”
拉比答道:“我给你讲个故事:从前在非洲,有个人撑着一把阳伞。在沙漠中行走着。突然,一只狮子朝他走来了!他迅速地把伞收起来,并把伞当做枪向狮子瞄准,然后只听得‘呯’的一声——再一看:狮子躺在血泊中死了。”
“这不可能。”
“这是真的!要知道,他身后还站着一位拿枪的猎手,他在这同时开枪了!”
(4) 奇迹
80岁的施梅勒娶了一个年轻的妻子。奇迹出现了:她生了个孩子。施梅勒满腹狐疑地去请教拉比:“拉比,这怎么可能呢?”
拉比说:“我给你讲一件事:有一个人打着太阳伞在非洲的沙漠中散步,突然来了一头狮子!那人赶紧定住神把收起的太阳伞搁在狮子脑袋上喝道:“呸!”只见狮子应声倒地死了。”
“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散步的人背后有个持枪的士兵,他就在那节骨眼上放了一枪。”
(5) 正是如此
一个刚和比他年轻很多的女人结婚的93岁老人去看他的保健医生,并且宣布他的妻子怀孕了。
“你听听这个故事,”医生说,“一个丢三落四的年轻人去打猎,但他误把雨伞当成猎枪带上了,突然,一只狮子向他袭击,他举起雨伞瞄准狮子开枪,狮子应声倒下。”
“这不可能。”老人说,“一定是有人在旁边射死了狮子。”
“正是如此。”医生回答。
首先,人物的年龄,笼统的“80多岁”与具体精确的“93岁”哪个更好呢?一般说来,数字不需要太精确。当然,精确的数字,连同具体的人名、地名如“施姆莱”、“拉比”、“非洲”、“沙漠”等,会给人以真实的感觉。有时,由于上下文需要,必须使用某一精确数字,或讲述者有意用精确的数字,通过渲染对比等手法,获得一种幽默效果。但是,在这个幽默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所以并非只能是93岁,只要能表达“年事已高”这个意思就行了。实际上,由于幽默的核心是高龄的丈夫无力使妻子怀孕生子,那么丈夫的年龄应该是越大越接近幽默故事的需要。
其次,“娶了一个年轻的太太”要比“娶了一个比他年轻得多的女人”更达意,而且简洁。一是没有必要和她丈夫比年龄,二是比93岁老人“年轻得多”,实际年龄未必很年轻。版本(5)中,“一个刚和比他年轻很多的女人结婚的93岁老人”定语太长,有翻译痕迹,没能注意到汉英句子结构的不同。由于英语中定语常可后置而不觉其长,可汉语中定语常置于被修饰语前,不宜太长。英语长句译入汉语时经常需要断为几句,否则,句子可能会因太长而佶屈聱牙,难以卒读。
汉语版(3)中的“真是奇迹!”是多余的。它的意思与后面的“这不可能”相同,但在铺垫阶段出现,过早暴露了幽默的底,违反了“伏线不露”的原则。这里宜平淡低调地叙述事实“她生了个孩子”即可,惊叹号也该换掉。
“她生了个孩子”和“他们想要个孩子”哪个更好呢?既然是用故事来类比,自然是相近有说服力。所讲故事中都是叙述过去已发生的事:“打死了狮子”,“从旁边开了枪”,说明“她生了个孩子”要好些。“定是别人开的枪”——这个结论是对过去情况的判定,用来类比过去时“生了孩子”是恰当的,用来类比将来时“想要孩子”则不恰当。实际上,英语惯用语“be expecting是“已怀孕,将要生子”之意,不应译为“想要”。
“撑着”“阳伞”和“把伞收起来”都是铺垫中不必要的冗余信息。从后来的以伞为枪的要点看来,无需撑也不必收。是阳伞还是雨伞更无关大局,正如“把伞收起来”不用写成更冗长的“把阳伞收起来”一样。
“沙漠”一词也不适于本幽默的布景。广袤无垠的沙漠,通常不会太突然地路遇狮子,身后的另一位也难隐蔽得无影无踪。“沙漠”改为“草原”或“森林”效果会更好。
再有一点,故意“把伞当作枪”还是“误以伞为枪”。显然“误以伞为枪”是正解。一个理智正常的人,谁会“把伞收起来,并把伞当做作枪”打狮子呢?而像版本(4)中“把收起的太阳伞搁在狮子脑袋上”更是莫名其妙,既然这狮子温顺到能让人把伞慢慢搁在它的脑袋上,还用杀它吗?并且还一声“呸”喝死狮子,把这个人描写成神人或神经病有何用意?
再看结尾,汉语版(3)、(4)的结尾太直白,也不够简短有力。最糟糕的是它只结束了中间插入的小故事——打狮子,却没能照应整个故事的开头——年高得子的原因。(2)的结尾,把“一定是有人从旁边开了枪”让老头儿来说,使结尾“完全正确”更简洁干脆。“完全正确”有双层含义,同时照应两个故事——伞不可能打死狮子,高龄丈夫不可能使妻子怀孕。
18. 如此循环
有一个记者下乡采访,遇见一个放羊的老汉,记者问道“老人家,你放羊干什么?”
老汉回答“赚钱。”
“赚钱干什么?”
“娶媳妇。”
“娶媳妇干什么?”
“生孩子。”
“生孩子干什么?”
“放羊。”
《如此循环》这个幽默中的采访对象如果换成小孩,整个对话就合乎情理了。乡下少年可能就是这样重复着老一辈的路,世世代代,循环不已。
小孩子未见世面,答话直率干脆,充满着可爱的稚气,而稚气里又道出朴素的真理。可是一个老汉如此回答,那将不再是可爱的稚气,而是头脑有问题了。“老人家”即便不是阅尽沧桑,至少是经历过世面,焉能如此天真?采访老汉,却问一些“娶媳妇干什么?”“生孩子干什么?”之类的弱智问题,如果不是记者有意愚弄老汉,那就是创作者低估了读者智力。简单的问题,浅显的答案,是天真少儿的角色,焉能让一个通常来说代表经验乃至智慧的老者来主演,以至毁掉了整个幽默?
有人说,别跟幽默讲道理。这话倒没错,但它指的是,幽默的结局通常出人意料有悖常理,不可按常规思维来推理,即俗语所说的“理不歪,笑不来”。这话并不是说幽默没有规律可遵循,更不是说讲述起来可以信口开河,没有逻辑。
19. 点菜
在餐馆里.一位胖太太喋喋不休地对服务员说:
“……牛舌头不要了。这种从畜牲嘴巴里取出来的东西我可不要,多脏呀!我看,不如改为鸡蛋。”
在《点菜》这篇幽默里,第一句叙述介绍场景、人物,是幽默的“铺”。太太所说话语的前半部分,即嫌牛舌源自畜牲口太脏这一部分,是幽默的“抬”。最后点菜要鸡蛋,是幽默的“跌”。 “悬”这一环节缺失。篇中的“我看,不如……”虽起到一点悬的作用,但没有足够长的停顿,节奏上仍给人一种想一气说完、推出笑点过于迫不急待的感觉。在太太对牛舌的评价之后,加上服务员很自然的一句问话“那么,您要些什么?”经过这么一顿挫,节奏一放缓,幽默笑点最终呈现时就会得到有力的衬托和突出。
第二点,篇中描写太太形象的“胖”字是多余的铺垫。“胖”字能反映出讲述者对这位太太的反感(英语中“fat”一词就因为言人“满身赘肉”而不受人欢迎,即是例子),对这篇“点菜”的幽默却没有任何贡献,因为体形的胖瘦关乎减肥与增重,却不关乎点菜。借以嘲讽她挑食而肥倒是可以,但这又不是本幽默的主旨所在。
第三点,文中没有指明,这位太太所以换菜是自己改变主意还是挑剔别人,而这两种情况对幽默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牛舌头不要了”和“我看,不如改为……”都表明是太太改变了主意,要把自己当初点的菜换掉。这样修正自己的思想意外地衍生出一种矛盾:你认为脏,当初为何点它?这是个次要矛盾,但它会错误地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破坏幽默笑点的突出,因为幽默的核心在于主要矛盾:嫌出自口中的脏而选了出自屁股的。如果太太的话是对别人或服务员推荐菜的挑剔,就比较合适了。这太太一直有坚定的信念,甚至以此教训别人,没料想自己的选择里又暴露出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坚定的信念至此轰然坍塌。自己的堡垒,无意之中被自己攻破,这总是幽默的好素材。
第四点,篇中用词应考虑到潜在对照结构中的对应。这篇幽默中存在着相同结构的对照,即“牛舌取自牛嘴巴――脏”与“鸡蛋取自鸡屁股――净”的对照。虽然篇中没有很完整的呈现,但潜在的对照却是定而无疑的。用同样的语言结构框架对照两事,更能清楚明白地展示推理中的荒谬可笑之处。具体说来,“牛舌”与“鸡蛋”,“嘴巴”与“屁股”,“脏”与“净”形成内容的对照。“取自”是框架结构“A取自B”中固定部分。正是这个词的重复才使两件事关联起来。说牛舌是在宰杀牛之后,取自牛嘴巴,自然而恰当,可鸡蛋是鸡下的,若说是人取自鸡屁股,就别扭了。对于这种框架结构词不能通用的问题,解决办法就是选用一个放在两句中都妥帖的通用词,比如,“出自”。
20. 好听的声音
听见附近学校合唱团歌声的女人,对正在倾听蟋蟀鸣叫的生物学家说:“好听得很,是不是?”
“是的,”他问答,“最了不起的是它们摩擦腿部就能发出这样好听的声音。”
《好听的声音》一篇,其幽默趣味在于,女士与生物学家的对话,实际谈论着不同事物致使“它们摩擦腿部”中的“它们”各有所指。在生物学家这里,它们自然是指蟋蟀。而在女士听起来,“tāmen”(它们/他们/她们)自然是指合唱团的人,所以从女士的角度理解就有了意想不到的惊奇。
由此还可以看出,这个幽默更适合在英语中讲述或在汉语口语中讲述。在英语中,“They”既可指蟋蟀“它们”,又可指合唱团的“她们”或“他们”,恰能引起歧解。而在汉语口语中,指蟋蟀的“它们”和指合唱人员的“她们”都是一样的发音,也能引起歧解。一旦书写出来就得确切用字,要么“它们”,要么“她们”,无法一词而双指,幽默的双关之妙就消失了。就如有一些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更适合口头讲述一样:“一头牛脑袋向南,尾巴向北。wèi什么?”很多人会应答:“不为什么呀?”答案是“喂草”。这则脑筋急转弯若用文字写出来:“喂什么?”那么人人都能意识到是问食物而不是问原因,就不会有歧解了,急转弯也就不复存在了。
为了解决汉语书面语中“它们/她们”太明确,不会使人歧解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用“人家”一词来代替。不过,由于“人家”有侧重对比的含义,就可能衍生出新的意思。如果说“它们摩擦腿部就能发出这样好听的声音”重在赞美他人,那么,“人家摩擦腿部……”言下之意,“而你不能”,倒有些许责备听者之意。有了这新生出的含义,这篇幽默的趣味有增无减,只是这未必是原创作者的意思。
幽默的开头一句长而拗口。作为幽默的铺垫,这一句可以说是相当浓缩的,因为一句之内呈现了众多的背景信息:附近有所学校;这所学校有一合唱团;合唱团在演唱;女人听到歌声,对身边的生物学家说起;这生物学家在倾听蟋蟀鸣叫。主语“女人”的定语太长太复杂,如果作为书面语幽默供人阅读,经过回读咀嚼,理解也许不成问题,可是,若作为口头讲述的幽默,如此众多的信息,听者恐怕难以及时理清头绪抓住要点,这就势必影响幽默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