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阳、开封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并进行通报。
安阳市
1、安阳市殷都区磊口乡上庄村党支部书记杨二生、会计杨雪坤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6年至2018年,磊口乡上庄村存在坐收坐支单据13笔共146964.8元,挤占救灾资金1582元,列支招待费等餐饮单据4 笔1040元,“经营支出”修路款5870元中有食品单据5400元。对此,村会计杨雪坤负有直接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杨二生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5月7日,杨二生、杨雪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陈贺驼村记账员郭希平侵占集体资产问题。2016年,郭希平在未和村委会签订占地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建养鸡场,此后也未主动上交承包费。郭希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27日,郭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土地承包费用予以收缴。
3、内黄县后河镇城布村党支部书记燕志坤、村委会主任樊永军、村党支部委员成志英擅自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17年7月,燕志坤、樊永军、成志英未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擅自将村集体4间房屋以每年1000元的价格租赁给燕某某开办幼儿园,未签订租赁合同,也未收取租赁费用。燕志坤、樊永军、成志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6月23日,燕志坤、樊永军、成志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林州市五龙镇石官村村委会主任马汉保,村党支部委员赵保生、赵学翠,村委委员张金琳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以来,马汉保、赵保生、赵学翠、张金琳在正常领取工资的情况下,多次以自己和他人名义先后四次从村集体账上违规领取其他工资补贴6550元、6900元、6250元、58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9月6日,马汉保、赵保生、赵学翠、张金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开封市
1、尉氏县邢庄乡葛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郝俊伟等人违规为他人申请危房改造的问题。2015年,郝俊伟、王西玲(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在负责申报本村危房改造名单的过程中,明知村民郝某辈、郝某宪、郝某岭三人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仍擅自决定伪造申报材料,为三人向上级部门申报危房改造资金,曹臣领(时为邢庄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危房改造申报材料时,未能入户进行调查核实,便在申报材料上签字通过了其危房改造申请,致使郝某辈、郝某宪、郝某岭其分别获得5000元、10000元、4000元共计19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9年1月,曹臣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郝俊伟、王西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杞县阳堌镇敬老院院长李慎营骗取低保金的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慎营在其家庭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其职务便利骗取低保金额15591元。李慎营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3月,李慎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兰考县考城镇张新村党支部书记李大承违反规定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8至2019年,李大承采取虚构事实、伪造票据的方式侵吞扶贫专项资金17544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支出。李大承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6月,李大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通许县练城乡李庄村党支部书记徐好军克扣、侵吞群众危房改造款的问题。2015-2017年,徐好军先后克扣、侵吞贫困户李从某、裴某国、席某某和裴某某等14人的危房改造款累计19920元。2019年6月,徐好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19920元。
5、祥符区朱仙镇民政所所长刁文跃违规收取村民费用问题。2018年,开封市公安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决定筹集扶贫资金9.9万元,为朱仙镇黄岗村新建30眼机井。期间,部分贫困户想让机井打在自己田地里,经包村领导刁文跃同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牛文俊决定对申请机井打在自己田地的群众,每眼收取500至600元费用,共违规收取群众27700元用于多打机井。2019年6月,刁文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牛文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责任编辑:齐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