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精准解决影响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洛宁县公安交警大队把永宁大道与翔梧路交叉路口确定为提升路口。
众所周知,该路口周边为大型购物商场,平峰时人车流就大,更别说周末、节假日。洛宁交警实地调研,科学决策,做出调整,在永宁大道与翔梧路“十”字交叉路口重新规划直行和左转车道,右转车辆提前按交通指示标志借非机动车道通行,有效地平衡了路口交通流,提高了路口的通行效率。
(以下方图片为准)


右转车辆可借非机动车道通行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借道通行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道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的统称。借道通行应当遵守的规则是:
1、须借道车辆只准驶入许可借道的道路;
2、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3、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必须确保借道通行时的安全。
洛宁交警有信心有决心与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努力以路畅人安赢得人民满意,用和谐交通激发城市活力全力打造平安、畅通、和谐、美丽洛宁!(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