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带齐相关材料,于2019年11月30日前办理部分退役士兵两险补缴工作,各主管单位通知所属下属单位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补缴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已不存在的、无安置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