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西被盗了,警察同志帮忙查查吧。”2019年11月12日中午,一名群众到辉县市公安局洪洲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放在某驾校宿舍内的行李袋和皮鞋等物品被盗。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展开调查,很快从现场周边监控录像中发现了可疑人员。经仔细辩认,可疑人员系占城镇张莫小营村人。民警随即对此人展开查控,在村内找到嫌疑人刘某,并从其车内找回被盗物品。
经民警审讯调查得知,刘某是一名大车司机,他的妻子今年4、5月份以来和其闹离婚,长期住在娘家不回家,他心里愤懑不平,经常莫名其妙的急躁暴怒。2019年7月份,刘某在某驾校练车时,看到晾衣绳上有人晾晒的衣物,为发泄情绪,就把其中的内裤等衣物偷偷拿走扔掉。之后,他又多次偷拿他人衣物并销毁。
2019年11月12日中午,他再次开车来到该驾校,到二楼上厕所时,还是觉得心里不顺,使潜入一没人的宿舍内,将一床铺边放的黑色包和两双皮鞋盗走,放到车内开车回家,当天,刘某就被调查的民警抓获。
目前,刘某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