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杰 张小培)11月13日,经过多方调查核实,洛阳金谷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两名谎报警情违法行为人。

2019年9月5日,金谷分局接到耿某报警称:其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在纱厂南路丹尼斯门口被盗。接警后,民警开始立案侦查。11月12日,民警在涧西区发现耿某被盗车辆,便立即将“嫌疑人”陶某控制。然而,询问过程中,陶某称该车是自己合法购得,2019年4月陶某通过别人将此车购入,但车主一直拖延未办理过户手续。
民警立即将耿某、郭某带回分局询问,询问过程中,两人一直闪烁其词,吞吞吐吐。在民警的质问下,耿某、郭某终于交待了报假警的违法事实。原来,2019年4月份,耿某将自己的摩托车放在一家机车店进行置换。十几天后,耿某心生悔意,想找老板翟某要回车辆,可翟某称摩托车已经出售,并催促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因心中不满,郭某和耿某便一直拖延着未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一天天过去,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车主郭某担心出了交通事故警方找他,便伙同耿某到派出所,谎称车辆被盗。
目前,耿某、郭某两人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请正确使用110,把它留给真正需要的人!报假警不仅浪费警务资源,而且是非法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