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袁胜洋 张慧 常国娃)2019年11月8日,汝阳县公安局刘店派出所接到村民李某品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于9月28日在刘店街丁字路口处被盗。接警后刘店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9月28日刘店镇沙坪村村民李某品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到刘店街办事,在刘店街丁字路口处遇到熟人闲聊,随手将手机交给孩子玩耍,但一转身的功夫手机就不见了,只有在原地发呆的孩子。虽不见了手机但看孩子没事,有惊无险的李某品也就没有太追究手机的去处便匆忙带孩子回了家。回家后的李某品与家人多次因此事拌嘴吵架,越想越气的李某品于11月8日到派出所报案。
了解完案情后,刘店派出所副所长张杰伟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立即带领民警、辅警展开深入调查。由于案发时间比较长,案发现场已没有可用线索,办案民警耐心对李某品进行细致询问,以求得到有用线索。经过李某品反复回忆,忽然记起案发当时看到一女子神情紧张,匆忙坐上一辆三轮车离开的场景,当时只顾及孩子的安危无暇多想,现在回忆起来倒是有几分嫌疑。
根据这条线索,副所长张杰伟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觉得找人目标太小、范围太广难以入手,以车找人可为最快捷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之后办案人员以嫌疑人乘坐的三轮车特征为突破口,以案发现场为中心沿途查找车辆踪影,通过翻看大量监控影像,利用技术手段分析比对,最终发现刘店镇红里村马某梅有重大嫌疑!经过缜密部署,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梅在其家中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梅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