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初四大案七律咏
王爱武(内蒙乌海)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而策划的著名四大事件或屠杀。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是对涉嫌贪墨的官吏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罪妄言者。朱元璋都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起止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

一、七律·空印案
万里功途惴惴蒿,循规愿把尽忠桃。
一方空印非昏手,百喋生鲜已锈刀。
弄鬼装神朱武恶,耕牛走马翰文号。
欺君岂是欺天罪,枉戮分明枉地牢。

二、七律·胡惟庸案
利欲熏心未必狂,荣华一念被炎凉。
淮西朋比悲怀土,左相孤行失佐囊。
蠹害通通通罪恶,擅权虏虏虏仓皇。
应知结案功为过,伴虎狐威笑本常。

三、七律·郭桓案
户部郎官一念魔,前车不鉴胆唯多。
私分赋税冤成党,补缺农商血作河。
尺寸羊毛天下破,草菅人命土中哦。
突狼大诰腥腥笔,担担精粮万万磋。

四、七律•蓝玉案
剥皮揎草律何残?尽毁强弓走狗寒。
土拓疆开功与罪,月亏水满血同肝。
猜多伐异风犹抖,恩寡生威雨不看。
叹止刘邦非辣手,得尝杯酒竟成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