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史晨昊)自2019年2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借力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向“零违法违规”目标发力,不断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坚决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有力维护了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取得了积极成效。

疏堵结合,完善优化执法理念。为加强全县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和居民建房行为,立足“疏堵结合”的理念,该局提请县政府印发了《栾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和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栾政[2019]4号),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和使用以及居民建房的规划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在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置的执法严、查处快、监督细的“严快细”措施。通过各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带头集中学习,在报纸(今日栾川)、电视、广播、中国栾川网、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印发相关宣传页15000份、图文并茂宣传画3000余份,深入全县15个乡镇(管委会)214个行政村1995个居民组进行宣传等多形式、多途径,使“暂行办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走进千家万户,从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申报用地建房要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县政府有关规定,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随着文件的正式发布实施,县城规划区内急需建房的居民纷纷到该局申请办理居民建房规划手续。截至目前,已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接到办理申请100余份,对其中规划许可申请表、村组及乡镇政府意见、测绘图、施工图等基础资料提供齐全的37份申请进行受理,已完成备案21份,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取得了积极效果。
整合力量,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融合原国土局、地矿局、规划局、执法局四个单位的三支执法队伍,新组建栾川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共39人,全部统一执法流程、服装、车辆标识,并重新划分为四个中队,每个中队内部都包含三个系统执法人员,真正实现了综合执法,一体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同时,通过印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实行与抢违建时间点相一致的“早6点上班、晚8点下班”制度、建立完善假期值班制度、加大对多发时段和高发区域的巡查力度等多种方法,构建了全时全域巡查机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过去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过程中各自为政、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力量薄弱等问题,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日常巡查力度更大,“两违”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行为259起,并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式压茬推进,强制拆除“两违”面积16000余平方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起,刑拘2人,极大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借力改革,创新构建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目前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实际,下步将下放执法管理权限,每个乡镇都要配备执法力量。趁此良机,目前正在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覆盖县乡村三级自然资源监管网格,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三级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县范围内形成县局管面、乡镇管片、村组管点的监管格局。同时,将严格奖惩、强化考核,把“两违整治”纳入乡(镇)村组干部日常考核体系,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严肃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法,落实好打击“两违”严快细要求。一是同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行为通告》,在全县15个乡镇(管委会)214个行政村1995个居民组,违建工地、人员重点集聚区域及密集场所张贴7000余份,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配合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说明讲清土地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打击重点、处罚标准等,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批后监管体系,规范工程项目在批后巡查、规划核实、违法查处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处理办法,为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持续加大规划管理的力度,强化从工程放线到竣工核实全程监督。对新批复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与管理,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严格按照执法严、查处快、监督明的要求处理。同时,定期梳理汇总在建工程,对城区在建项目按照相关审批手续逐一核对、逐一排查,对不按规划设计标准,特别是违规调整容积率建设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深入开展“零容忍”专项清理行动,对于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消除一起,绝不手软,切实形成有效震慑;对于存量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整治到位,坚决做到拆一片、管一片、美一片,真正让广大群众受益,赢得人民支持;四是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在宣传自然资源工作、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的同时,广大群众可以根据引导,通过拨打12336、在线问询等途径,随时随地举报违法行为。同时,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闻风而动、及时响应,第一时间回应办理群众诉求,切实提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实行重大违法用地项目报告、提示制度。在遇到无法制止的重大违法用地项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告发改、建设、城管、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提请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相关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确保共同责任制落在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