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任晓妮)亲人意外身故已是伤心事,奈何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也遇阻,案件起诉到法院,法官该如何化解?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结合案情,以远程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赢得了当事双方的一致称赞。
2018年3月6日,李某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一生无忧”意外保险,保险金额6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2019年2月16日8时44分,蒋某驾驶赣字牌号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在连霍高速公路行驶时,撞击公路中央隔离带护栏后,又将正在该公路上施工的李某某等三人及一辆施工车辆撞击,造成李某某等三人死亡及车辆、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责任认定:蒋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等三人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某的亲属发现李某某生前还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遂多次找到该保险公司索赔。但该保险公司以合同特别条款有约定:第三类人员按照30%支付赔偿款,李某某属于其合同约定的第三类人员,所以保险公司只愿意赔付18000元;而李某某亲属则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60000元。双方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李某某亲属将保险公司诉至灵宝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查明了相关案件事实。因为投保人已死亡,案件情况特殊,庭后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理赔款如何支付问题,分别给双方释法明理,做起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由于保险公司代理人在郑州来往不便,法官就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经过多次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保险赔偿50000元、一个月内付清”的一致协议,并通过电子传输、邮寄签字等便捷方式签订了法律文书。
一起理赔纠纷就此高效化解,案结事了,原、被告双双称赞:“灵宝法院的公正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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