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含蓄原则
1. 伏线不露
含蓄原则的一方面是伏线不露。很多幽默故事,在结构上都有两条发展线,一明一暗,一实一虚。明线引导听众思路在常规思维的轨道上行进,按常情推理,得出自己情理之中的结论。明线实际上是在制造假象,引开听众注意力,使得暗线能暗度陈仓。暗线挑明处,两线相逢,笑点突现。结论与期待截然相反,出人意料,而听众朗然顿悟,“原来如此!”在铺平垫高的过程中,要伏线不露,天衣无缝。
On delivering a speech on honesty, Mark Twain told the following story: “When I was a boy, I was walking along a street and happened to spy a cart full of watermelon. I was fond of watermelon, so I sneaked quietly up to the cart and snitched one. Then I ran into a nearby alley and sank my teeth into the melon. No sooner had I done so, however, than a strange feeling came over me. Without a moment’s hesitation, I made my decision. I walked back to the cart, replaced the melon—and took a ripe one.”
(马克·吐温有一次演讲,谈论诚实问题,他讲述了下面这个故事:“小时候我走在街上,瞅见一辆马车,车里装满了西瓜。我很爱吃西瓜,就蹑手蹑脚走到车旁,摸了一个,然后跑进旁边一小巷子里,啃了起来。可是,刚啃一口,就感觉不大对。没有片刻犹豫,我决定了怎么做。我走回马车旁,把瓜又放回去——换了个熟的。”)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除了看到马克·吐温幽默的措词和娴熟的讲述技巧之外,还可以看到幽默的典型双线结构。谁都会以为他是吃了第一口后,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因而去把瓜放回车上,那知道他是嫌瓜太生而去换个熟的呢?听众的猜测是明线,嫌瓜太生是暗线,经过破折号停顿悬空,暗线明露,出人意料,“原来如此!”
伏线不露才能使明线“误导”听众成功;不露,才能给人以惊奇和顿悟。“就好像布设地雷一样,既要埋好,又得造个假象,不留痕迹,才能取得一触即发、爆炸开花的效果。” 如果在铺垫过程中,泄露伏线,读者可能从中看出端倪,猜出故事结局,没有了惊奇和顿悟,幽默效果便会大减,犹如鞭炮露药,如何能爆得响亮?

2. 尾不直白
含蓄原则的另一方面就是尾不直白。笑点表达宜含蓄,不宜直露。有的讲述者以为如此妙处,不明示则不足以尽兴,惟恐听众错过笑点而详加解释,结果,笑点直露,味同嚼蜡。马克斯·伊斯特曼曾说“解释笑话就是扼杀笑声。”其实,要相信听众的领悟力,留给听众以思悟回味余地。幽深奥远,寂静无声,正合了“神秘一点别说穿了妙” 的“幽默”本义。犹如猜谜,读完谜面,直接告诉你谜底,你以为如何?幽默的结尾要讲究含蓄,让人觉得笑点是“自己悟出的”,这种幽默愉悦感与解释得明白如水而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前者好比自嚼食物,有原始的浓香之味,后者如拾人牙慧,口香已尽,无滋无味。试比较下面两篇:
我闹了一个笑话
上星期五我闹了一个笑话,我去伦敦买了点东西。我是去买圣诞节礼物的,也想为我大学的专业课找几本书(由此可见我是个学生)。那天我是乘早班车去伦敦的,中午刚过不久我要买的都买好了。我不怎么喜欢呆在伦敦,太嘈杂,交通也太挤,此外那天晚上我已经作好了安排,于是我便搭乘出租汽车去滑铁卢车站。说实在的,我本来坐不起出租车,只是那天我想赶3:30的火车回去。不巧碰上交通堵塞,等我到火车站时,那趟车刚开走了。我只好呆一个小时等下趟车。我买了一份《旗帜》晚报,漫步走进车站的小吃部。在一天的这个时候小吃部里几乎空无一人,我要了一杯咖啡和一包饼干──巧克力饼干。我很喜欢这种饼干。空座位有的是,我便找了一个靠窗的。我坐下来开始做报上登载的纵横填字游戏。我觉得做这种游戏很有趣。
过了几分钟来了一个人坐在我对面,这个人除了个子很高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以说他样子很像一个典型的城里做生意的人──穿一身暗色衣服,带一个公文包。我没说话,继续做我的填字游戏。忽然他伸过手来,找开我那包饼干,拿了一块在他咖啡里蘸了一下就送进嘴里。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不过我也不想大惊小怪,于是决定不予理会。我总是尽量避免惹麻烦。我也就拿了一块饼干,再回去做我的填字游戏。
这人拿第二块饼干时我既没抬头也没吱声。我假装对游戏特别感兴趣。过了几分钟我不在意地伸出手去,拿来最后一块饼干,瞥了这人一眼。他正对我怒目而视。我有点紧张地把饼干放进嘴里,决定离开。正当我准备站起身来走的时候,那人突然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来匆匆走了。我感到如释重负,准备呆两三分钟再走。我喝完咖啡,折好报纸站起身来。这时突然发现就在桌上我原来放报纸的地方摆着我的那包饼干。
恍然大悟
一位女青年在机场候车,买了一杯咖啡和一小包饼干,拖着大堆行李走到一张空桌子前坐下。桌子上有张报纸,他便拿起来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听到桌上有沙沙响声。他从报纸后面窥望,看见一个衣着整齐的青年在吃她的饼干。她不愿多事,便探身向前自己也拿一块饼干吃。过了一分钟,又有沙沙响;那青年又拿饼干吃。
这时包里只剩最后一块饼干,她十分生气,但仍忍耐着。那青年把剩下来的饼干分为两半,把一半推到她那边,吃掉另一半,起身走了。
过了不久,乘客登机时间到了,她打开手提包去拿机票,发现自己那包饼干原封不动在里面,—“哦,刚才吃的是人家的饼干。”
《我闹了一个笑话》是讲述经历,重在真实具体,所以有详细的车站名、报纸名,然而故事的情节发展,有条不紊,节奏自然,每一步每个反应都合情合理。叙述完全从“我”的观察角度,对方“怒目而视”也是“我”“瞥了这人一眼”所见。明线详尽,伏线不露,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尤其是故事的结尾急煞,不加任何多余的解释,干净利落。从幽默的角度看,除了开头的铺垫过于详细之外,其讲述节奏,伏线处理以及笑点的突出,都堪称幽默的佳作。
《恍然大悟》一篇是意在幽默,却处处违反幽默原则。铺垫中的“一个女青年”,有没有必要强调“女”或“青年”?其实,事情发生在男性身上,老年人身上照样有趣,并不是非“女青年”不可。当然,故事中都是第三人称,为区别二人而用“她”和“他”,倒可算是一个必要。只是这样布置会让读者误以为这“女”字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铺垫。“在机场候车”不大正常。细读两遍即能体会出问题所在。候车是不必在“机场”的。只需稍作调整,“在车站候车”或“在机场候机”即可消除这种不自然。“一杯咖啡”、“大堆行李”等作为铺垫,后来都没有用上,成了冗余信息,就连“拖着大堆行李”的“拖”字也是不必要的,尽管生动形象,但描写她的艰难与幽默核心毫无联系。“他[她]从报纸后面窥望”,窥者,偷看也。她为何不大大方方而要躲在报纸后鬼鬼祟祟地看呢?
那男青年分饼干更是让人莫名其妙。这里没有描述男青年看到别人吃他的东西时的惊讶或“怒目而视”――这是自然合理的――而是写他自以为大方地赏赐着,也不管别人愿不原意吃经他手掰开又在桌面上摩擦着推过来的那半块饼干。这一切要表达什么?要表达“衣着整齐”的男青年令人惊讶的修养吗?这与“误吃他人饼干”的幽默笑点有何干系?
在何处发现自己的饼干也是一关键问题。在报纸下的桌面上,就能解释她为何错拿别人的饼干――都在桌上嘛。可她的饼干在手提包里,她如何理直气壮、毫无愧色地拿人家放在桌上的饼干呢?在幽默的组织上,至少是前后照应的错误,何况这一点关系到幽默产生存在的根源。
最糟糕的当属那直露的结尾:“哦,刚才吃的是人家的饼干。”去掉这一句,会有人因此而读不懂吗?这直露的揭底,夺去读者思考的余地,也夺去了顿悟的乐趣,遂将幽默毁坏殆尽。
早婚
母亲对女儿非常生气。
“这就是现代的年轻人!”她对朋友说,“16岁就交上了男朋友,但却忘了母亲的32岁生日!”
母亲与女儿
“你们这些现代的年轻人!”母亲对女儿非常气愤地说:“16岁就交上了男朋友,但却忘了妈妈的生日!”“可是,妈妈。”女儿争辩道;“您今年也才32岁啊!”
《早婚》一篇中,无需女儿登场,只母亲一人抱怨,本是想责备女儿16岁早恋,却以责备口气提及自己的年龄,令人醒悟:母亲原来16岁就有孩子啦!有其母必有其女,责女即是责己。以母亲自己之口说出,不经意间露出矛盾与破绽,含蓄而趣味盎然。
《母亲和女儿》一篇中,以女儿争辩之口说出,没有了“自露破绽”,趣味大减。女儿的争辩,“您今年也才32岁啊!”母亲年龄的大小,毕竟无法成为女儿忘记母亲生日的理由,所以,这句争辩完全是为了提醒听者注意思考年龄。虽有引导思路的作用,但难免直露又生硬。
除了上述两个版本,还可以有更加直露的第三种版本:“女儿反驳道:您16岁就已经有孩子呢!”这样以来,更加清楚明白,但是,直露过度以致于只剩下是伶牙俐齿的交锋,毫无幽默趣味可言了。
比较这三种版本可以看出,其含蓄性依次降低,幽默效果也依次降低。再看一个相似的例子:
弄走狮子
马戏明星是一位漂亮的驯狮女郎,动物对她唯命是从。一发命令,凶猛的狮子就用它的爪子搭在她肩上蹭她,观众欢声雷动。只有一位男士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值得欢呼的?谁不会这个?”
马戏场管理人员存心挑衅,对他说:“你愿意来试一下吗?”
“当然愿意。”男人答道:“不过先得将那头狮子弄走。”
勇敢的表演者
苏联大马戏团来京表演惊险的驯兽节目,其中一个节目是这样的:一个口含糖块的美女张开嘴,一头狮子伸出舌头从她的口中取出糖块吞了下去。表演的成功博得了全场的喝彩。这时马戏团老板得意地向观众开玩笑说:“你们谁敢上来试一试?”全场默然,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一个男人起身大声回答:“我敢充当狮子。”
《弄走狮子》一篇中,“一位男士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值得欢呼的?谁不会这个?’”一句,埋下伏线,到“当然愿意”处,仍然巧妙隐蔽着。直至结尾“不过先得将那头狮子弄走。”人们才顿悟他说的“谁不会这个”,不是明线中人们的常规思路――与狮子嬉戏,而是与驯狮女郎亲昵。表达曲折含蓄,意深味长。
《勇敢的表演者》一篇中,一人大喊“我敢充当狮子”,笑点直白明示,含蓄不足,幽默效果差些。因为没有了曲折幽邃,就如景物毫无遮拦,一览无余,也就没有了探幽的乐趣和豁然开朗的快意。还好,没有直露到喊“我敢亲吻驯狮女郎!”
如何做到笑点含蓄,再看下面例子:
(1)A policeman returned to his police station one evening and reported to the sergeant that he had found an old car with no number plates.
'Where was it?' asked the sergeant.
'In Ecclesiastes Street, beyond the bridge,' answered the policeman.
The sergeant opened the report book and began to write. When he reached the name of the street, he began to spell aloud: ' E-c-l.' He looked at this for a few seconds, then crossed it out and wrote 'E-c-k.' Then he became annoyed, decided that he was already too busy with other jobs, and said to the policeman, 'Write the report yourself.'
The policeman had a try too, but after a minute, he put his helmet on and began to go out slowly.
'Where are you going ?' the sergeant asked.
'Back to Ecclesiastes Street,' answered the policeman. 'I'm going to push the car round the corner into Green Street.'
(2) 一天晚上,一个警察回警察局向警官报告,他发现了一辆没有车牌的旧汽车。
“在什么地方?”警官问。
“在伊克里斯阿斯特兹大街,桥的那边。”警察回答说。
警官翻开报告记录本,并开始记录。当他写到街道的名称时,他开始边写边读出声来;伊一克一勒”。他看了一会儿,将这三字划掉,并重写“伊一克一克”。后来他心烦了,他觉得自己工作这么多,够忙的了,于是对警察说:“你自己写报告记录吧。”
警察也试了试,但不一会儿他戴上头盔,向门外慢慢走去。
“你上哪儿去?”警官问。
“回伊克里斯阿斯特兹大街去,”警察回答说:“我要把车推过拐角,推到格林大街上去。”
(3) A policeman returned to his police station one evening and reported to the sergeant that he had found an old car with no number plates.
“Where was it?” asked the sergeant.
“In Ecclesiastes Street, beyond the bridge,” answered the policeman.
The sergeant opened the report book and began to write. When he reached the name of the street, he began to spell aloud: “E-c-l”, but he couldn’t continue to spell. He looked at this for a few seconds, then crossed it out and wrote “E-c-k”, and didn’t know how to spell again. Then he became annoyed, decided that he was already too busy with other jobs, and said to the policeman, “Write the report yourself.”
The policeman had a try too, but after a minute, he put his helmet on and began to go out slowly.
“Where are you going?” the sergeant asked.
“Back to Ecclesiastes Street,” answered the policeman. “I'm going to push the car round the corner into Green Street, the name of which is easier to write.”
(4) 愚蠢的巡官和聪明的警察
某天晚上,一个警察回到警察所向巡官报告说,他发现了一辆没有牌照的汽车。
“车在哪儿?”巡官问道。
“在传教街,就在大桥的那边”。警察回答道。
巡官便打开记录本,开始写起来。当他写到街名时,开始大声把字母“E—c—l”拼读出来。但却继续不下去。他盯着这几个字母看了几秒钟,然后又把它们涂掉。重新拼写道:“E-c-k”。然而,他还是不知该怎么拼写,这一来,他大为光火了,觉得自己其他的公务早就已经忙得够呛了。便吩咐那个警察道:“你自己来写这个报告吧。”
那位警察也试着拼写了一下,但不一会儿,他就戴上头盔开始慢吞吞地朝外面走去。
“你上哪儿去?”巡官问道
“回传教街去”,警察回答道,“我打算把那辆车推过街口的拐角,停放到格林街去,这条街的名字容易写些。”
按说,“E-c-l”和“E-c-k”是不必译成汉语的,尤其是前面有“字母”两字限定时,最好以字母形式出现,但是街名Ecclesiastes Street已经译成汉语,为了使读者明白“E-c-l”或“E-c-k”与街名的关系,还是让这半截名与完整名保持一致好些。像(2)文中把“spell aloud”译为“边写边读出声来”,把“E-c-l”和“E-c-k”译为“伊-克-勒”和“伊-克-克”,街名译为“伊克里斯阿斯特兹”,让读汉语译文的人清楚巡官的前两次拼写都拼错了,拼不下去了才让那警察自己拼的。街名太长太复杂,巡官拼写不出,警察也拼写不出,这是幽默的核心,又不宜表达的太直白,否则就违反了含蓄原则。
对比一下两个英语版本,就可看出,(3)文中增加了三处即文中下划线标出的三处,都是不必要的解释。第一处还算可以。第二处英语“and didn’t know how to spell again(不知如何再拼一次)”应改为“and again he didn’t know how to spell(又不知如何拼了)”。最糟糕的当属第三处,因为它是幽默的笑点,应当含蓄一些,让读者自己悟出,更有趣味,而加上解释性的一句“the name of which is easier to write(这条街的名字写起来较容易)。”就过于直白,没有意蕴了。
(4)文的汉译中还有一个致命伤就是街名“Ecclesiastes Street”意译为“传教街”,人们看不出“E-c-l”或“E-c-k”与“传教”的直接关系。更为关健的是,正是由于街名太难拼写才使得警察宁愿去推车,可汉译却成了“简单易写的两个字“传教”,使得幽默失去了根基。放着简单的两字不写而选择去推车,便显得有些弱智而不可思议了。这个难拼的街名在这种特定的幽默情况下,不该译为太简短的名字,而应该音译为长得让人头痛的“伊克里斯阿斯特兹”。
笑点推出时是否含蓄,直接决定着幽默的优劣。再看几个含蓄佳例:
酸酒
有上酒店而嫌其酒酸者,店人怒,吊之于梁。客过,问其故,诉曰:“小店酒极佳,此人说酸,可是该吊?”客曰:“借一杯我尝之。”既尝毕,攒眉谓店主曰:“可放此人,吊了我罢。”
既然说酒酸者要吊之于梁,那就吊了我罢!仍是言“酒酸”,只是曲折含蓄了,用俗语说就是“拐了一个弯”。

吾从众
东坡在维扬,一日设客,皆名士。米元章亦在座,酒半,忽起曰:"世人皆以芾为颠,愿质之子瞻!"公答曰:"吾从众。"
“吾从众”源自《论语·子罕》,意思是“我的看法随众人。”这里就是说米芾“颠”,但不直言。直言则锋芒露,不如这曲说,委婉而富有韵味 。
不留客
客远来久坐,主家鸡鸭满庭,乃辞以家中乏物,不敢留饭。客即借刀,欲杀己所乘马治餐。主曰:“公如何回去?”客曰:“凭公于鸡鸭中,告借一只,我骑去便了。”
不直言“杀鸡鸭待客”而说“杀马治餐”,“骑鸡鸭归”。
这些幽默的构成固然也得益于其他因素,如“吊了我罢”的锋芒自指,“吾从众”的庄重用典,还有“吊之于梁”“骑鸡鸭归”等谐趣形象,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幽默结尾,笑点的含蓄处理决定了它们的优劣。曲说而不直言,使它们成为幽默的上乘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