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浅论
文/罗里宁
小时候听到一首关于幸福的歌,里面有句歌词这样唱道:“幸福在哪里……幸福在我心里。”就一直想,幸福在心里,它是怎么进去的,百思而不得其要领。
近读达林·麦马翁《幸福的历史》,看到这样一句话:“幸福是如此令人难以捉摸、不易把握的东西……这个‘东西’并非是某种事物,而是希望,是渴求,是梦想。”又一次引发起我对幸福的思考。

麦马翁关于“幸福”的这个定义,很是抽象——幸福本来就很抽象——也唯其如此,“幸福”才会被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引来不断的追求。
由此看来,“幸福”这个“东西”,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那么,它会不会是人类内心的某种直接感受呢?譬如,一个食不裹腹的人,能吃顿饱饭,自然就是很高兴的事,倘若再食而有肥肉,那就是一种“幸福”了。而生长在“朱门”的人,吃肥肉对他们而言,可能就是一种痛苦。穷人家的孩子渴望读书,富家子弟则常借读书之名,进名校,出国留洋镀镀金。不同出身、不同阶层的人,所渴求的幸福是不一样的。有人享受精神上的愉悦,看一本自己心仪的书,欣赏一部自己喜欢的戏剧,或者一幅自己仰慕的画作,就会快乐无比;有人好善乐施,助人为乐,只要能够帮助到别人就会心满意足;有人注重荣誉和美德,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只要受人尊敬就是一种享受。更多的人则为物欲所支配,向往金钱、美女、豪车豪房。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所想望的幸福,都能够得到满足。有人盼望婚姻美满,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得了呢;有人把酒色当作挥霍人生的一种方式,以为这就是生活,好像幸福就在于快乐,并且只在于快乐。然而放纵酒色,对于身体的伤害,比那所谓的快乐,要大出不知道多少个倍数。幸福若只不过是快乐,而快乐又只不过是个人的偏好,那么一个人只要靠在污秽中打滚就可享有幸福。

人人都应该享有幸福的权利,问题就在于,应该怎样去做,幸福才能得以实现?一个人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不但言之过早,甚至可能只是一种假象,幸福包含着健康和平安,快乐和富足,荣誉和美德,如此等等,只要这其中得到满足,就都是一种愉悦,但各种愿望满足之后,新的愿望就会接踵而至。更何况要满足一个愿望,也决非易事。今天富足了,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说不清;今天是健康的,明天会不会疾病缠身?人类的欲望永远都不会满足,穷人有穷人的欲望,富人有富人的欲望。贫困的人要追求富贵,富贵的人要追求享乐和刺激。灯红酒绿,声色犬马,都必须用金钱来满足,可幸福偏偏不是用金钱就可以买得到的。

所谓幸福,首先应该是健康的人生。幸福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不要以损害自己的健康为代价。你内心想望什么,什么“东西”是使你内心感到愉悦的,这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其次我们要知道,幸福不是一个一时的“东西”,今天幸福了,明天呢?我们还在等待,等待着下一个幸福的来临。在追求中等待,在等待中得到满足,这就是幸福所给予我们的渴望。

幸福是如此令人难以捉摸、不易把握的东西,但它是希望,是渴求,是梦想。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个人的喜好和愿望决定自己的幸福。但幸福有时并不只表现在自身的快乐,甚至在获得幸福之前,往往是痛苦的,要付出代价的。幸福需要我们不断地追寻、探索,并且还要在希望中去感受。而寻找、追求幸福的过程其实比到达更美好,并且这个过程需要能够保持到一个人生命的终结。
“幸福”这个“东西”,终究是一辈子的事。

